形式化公理系统(逻辑)
形式化公理系统(formal axiomatic system),通常指形式化的、公理化的推理系统,即含有一系列公理、使用形式语言的推理系统。 按形式语言的定义,有原子集合和算子集合; 此外,作为公理化系统,包含一个公理的集合; 作为逻辑的演算系统,还包含一个推演规则的集合。 在这些推演规则下,可以结合公理对公式(前提)进行一系列演绎; 不需要前提,仅需要公理和推演规则就能进行的演绎称为证明,其结果是系统中的定理。
记号
通常记形式化公理系统为 [math]\displaystyle{ \mathcal{L} = \mathcal{L} \langle A, \Omega, Z, I \rangle }[/math],四元组中:
- [math]\displaystyle{ A }[/math] 是语言中的原子公式或句子的终端元素的集合。对逻辑演算,包括全部原子命题,即命题常量及命题变元。
- [math]\displaystyle{ \Omega }[/math] 是语言中的全部算子符号的集合。对逻辑运算,是全部逻辑联结词的有限集合。
- [math]\displaystyle{ Z }[/math] 是形式系统的全部变换规则的有限集合。对逻辑演算,称为推理规则。每个规则都由原子公式和算子符号构成。
- [math]\displaystyle{ I }[/math] 是形式系统的起始点的有限集合。对逻辑运算,称为公理。
种类
公理的数目和推理规则的数目是相权衡的,根据权衡的结果有不同的类别。 推理规则较多而不使用公理的属于自然演绎系统; 相反,使用公理的称为公理系统。 公理系统中极端地使用尽可能少的推理规则,而公理较多的是希尔伯特表示,一般仅使用一两条规则。
证明论 | |
---|---|
形式化公理系统(形式化、公理化) | |
举例 | 公理系统、自然演绎系统 |
证明、演绎 | 证明、可证明、演绎、可演绎 |
命题、定理 | 公理、定理、元定理、变形规则 |
推理规则性质 | 保存真实性、保存重言性 |
公理系统性质 | 可靠性、完全性、一致性、独立性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