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绎推理
外观
| 演绎推理 | |
|---|---|
| 术语名称 | 演绎推理 |
| 英语名称 | deductive reasoning |
演绎推理(deductive reasoning)或演绎法,传统上指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,现在有时也用于泛指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必然性关系的推理。按照最初的用法,“演绎”指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,与归纳推理中的“归纳”相对。演绎推理归类为必然性推理,依据演绎法进行的推理过程总是一个有效推理。对于处于两个定义交叉部分的完全归纳法,方向上是从特殊到一般的,有效性上能保证必然性,其是否视为演绎法在不同材料中会有差异,数学教材通常将其归入演绎法而不是归纳法。
由于传统推理理论到现代推理理论之间有新增方法,演绎的界定有细微的差别。传统上,以三段论(直言三段论)作为演绎的代表,演绎推理被描述为“由一般到特殊”的推理方法。现代视角下,演绎推理中总是有一些不同的推理规则,符合前提形式的命题可以必然地得到符合结论形式的命题,而演绎法的每个步骤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这一规则的特殊化,因此命题间也存在必然的联系(可以说规则到实际步骤间有从一般到特殊的关系,但很难说前提和结论之间一定都是从一般到特殊的关系),对于现代新产生的推理规则,一般按照其是否属于有效推理来决定是否将其归入演绎推理中。
根据一般性逻辑规则的选取,演绎推理有多种不同“形式”;根据不同的书写方式,演绎推理有多种不同的具体“书写规则”,除常常使用自然语言表达的推理外,分类:推理理论中还有多种使用形式语言的结构化的推理系统。
在传统意义上以方向为主的分类方式中,演绎推理仅包含几种有限的推理类型。以下为传统逻辑中演绎推理的类型:
而现代视角下,一般将逻辑有效的证明方式都看作一个大类,将其中的证明方式都称为演绎,因此可以包含更多。
| 传统逻辑 | 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推理的传统分类 | ||||
| 推理分类 | 演绎推理/必然性推理 | 合情推理/概然性推理/或然性推理 | ||
| 归纳推理 | 类比推理 | |||
| 推理方向 | 一般到特殊 | 特殊到一般 | 特殊到特殊 | |
| 推理方法 | 演绎法 | (分类争议:归纳/演绎) | 归纳法 | 类比法 |
| 完全归纳法、数学归纳法等 | 不完全归纳法 | |||
| 命题及其演绎推理的传统分类 | ||||
| 直言命题 | 直接推理(对当关系推理、换质推理、换位推理)、三段论(直言三段论) | |||
| 假言命题 | 假言推理(肯定前件、否定后件、逆否命题推理)、假言三段论 | |||
| 选言命题 | 选言推理(选言三段论) | |||
| - | 选言假言推理(构成式二难推理、破斥式二难推理) | |||